
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"四川芬达"蒋某、李某赔偿杨坤31.5万元,二审维持原判后拒不履行,经强制执行才于2026年9月11日发布道歉视频。赔偿款已缴至法院账户,杨坤宣布全额捐赠孤独症帮扶公益项目。但这场官司打完,流量格局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走向……[[3]][[4]][[7]]
判赔总额
31.5万元
含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
案件历时
约1年半
2025年2月立案→2026年9月执行完毕
粉丝暴涨
35.9万→170万+
被起诉后四川芬达抖音粉丝量级变化
捐赠去向
全额捐出
用于帮扶孤独症群体及其家庭
"四川芬达"恶搞杨坤:从模仿起步到强制执行完整时间线
2026年9月11日
强制执行后道歉+赔款到账
蒋某、李某发布道歉视频,承认"创作分寸失守";赔偿款缴至法院执行账户,杨坤宣布全额捐赠孤独症公益项目。
执行完毕
2026年3月26日
杨坤申请强制执行立案
终审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拒不履行,杨坤依法申请强制执行,北京法院受理立案。
强制执行
2026年2月11日
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
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、适用法律正确,驳回上诉。
终审落槌
2025年12月3日
二审立案受理
两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,北京四中院立案受理。
上诉拖延
2025年10月30日
一审判赔31.5万元
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定内容含侮辱、贬损元素,构成名誉权侵害,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共计31.5万元。
一审胜诉
2025年3月24日
一审开庭
收到传票后,"四川芬达"不仅未收敛,反而将传票当流量密码直播涨粉,并发布歌曲《你礼貌吗》暗讽杨坤。
传票变流量
2025年2月14日
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立案
杨坤起诉蒋某、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立案,此前平台投诉被无视。
正式起诉
2024年起
模仿升级为恶意丑化
账号转型模仿秀,加入"拉布拉阿坤""黄焖鸡米坤"侮辱性谐音梗,P制《中国好声音》LOGO,夸张丑化表情动作博取流量。
侵权升级
收到传票当流量密码:维权期间粉丝反涨百万
细节一:传票变引流工具。 2025年3月10日收到法院传票后,"四川芬达"拍视频称"天塌了",把自己包装成被大明星欺负的弱者,直播间人气随即水涨船高。[[8]][[18]]
细节二:粉丝从35.9万飙至170万+。 被起诉前抖音粉丝约35.9万,起诉后关注度暴涨,还发布歌曲《你礼貌吗》被解读为对杨坤的二度嘲讽,截至2025年4月26日粉丝达174.8万。[[19]][[21]]
判决生效后出现第三波:大量新账号转而模仿"四川芬达本人"的动作,蹭热度账号反获平台推送,被判罚的人背锅,蹭流量的人受益。[[1]]
31.5万怎么算出来的
赔偿构成
三项合计
经济损失+精神损害抚慰金+维权合理开支,共31.5万元(来源:杨坤工作室官方说明)
诉讼周期
两次开庭
2025年2月14日立案,10月30日一审判决,历时约8.5个月
赔偿金额由三部分构成: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维权合理开支,总计31.5万元。[[4]][[7]]
法院认定标准:内容具有明确指向性,含侮辱、贬损元素,已构成对杨坤名誉权的实质侵害——这是法律将名誉伤害转化为可量化金额的核心依据。[[19]]
账号涉及规模:被起诉前抖音粉丝约35.9万,诉讼期间涨至超170万,平台多次下架侵权视频仍未阻止传播。[[19]][[21]]
同被模仿,三方选择各不相同
杨坤
起诉方
·拒绝私下和解
·坚持要求公开道歉
·赔款一分不取,全额捐赠孤独症公益
·发长文称对方"打着模仿旗号发布侮辱丑化视频"
那英
未起诉方
·同样被"四川芬达"以类似方式模仿
·未提起诉讼
·未对外公开发声
当初我们的创作分寸失守,言语和演绎失当,给您带来了声誉上的困扰,我们发自内心感到愧疚和抱歉。
四川芬达(蒋某、李某)
2026年9月11日道歉视频原文,经强制执行后发布
模仿秀踩了哪几条红线?本案判决依据
北京互联网法院的认定给出了可操作的区分标准:[[2]][[19]]
红线一:侮辱性谐音梗。 "拉布拉阿坤""黄焖鸡米坤"——用贬损词汇嫁接当事人姓名,已超出调侃范畴,构成语言侮辱。
红线二:P制商业LOGO+复刻专属梗。 直播背景P制近似《中国好声音》标识,复刻"32场演唱会"导师造型,形成对特定人身份的商业利用和贬损捆绑。
红线三:夸张丑化+收益变现。 单纯模仿造型声线属娱乐调侃;但以夸张扭曲的表情动作持续变现直播打赏,且提醒后拒不停止,法院据此认定主观恶意明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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